栾川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防范应急预案
栾广〔2019〕17号
栾川县广播电视台
安全播出防范应急预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总台、省、市台关于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指示精神,建立一个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调度灵活的安全防范应急指挥系统、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体系,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设实施破坏活动,确保我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播出,特制订本预案。
一、机房应急方案
1、为确保中央电视台节目安全传输和播出,中央节目必须准备两套以上备份源,各机房首先用光纤传输信号,卫星信号作为备份源。有主备机要检查切换是否正常,无备份的要做好应急措施。
2、各机房要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图、领导带班表等资料张贴在醒目位置。值班人员要对信号源实时监听监看,发现黑屏等异常情况,立即关闭该套节目。遇有突发事件通知有关人员,按照应急处置流程 根据边处理、边汇报的原则,及时向市台值班室汇报 并做好记录。
3、机房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台值班室汇报,机房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组织。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以台长为组长,分管台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防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成立一个应急小分队,配备车辆和通信工具。各有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案件,确保能够调度灵活,反应快捷,及时处理。
2、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岗位操作水平,以确保能熟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敏感日和非常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双人双岗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特别要保证每天重要时段安全播出。一般情况下,由当天带班领导处理,负责向市台汇报当天的安全播出情况并做好记录,遇有突发事件,通知台主要领导,共同处理。
三、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播出责任书,责任到人,明确各自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各播出机房所在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技术部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值班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2、对单位内部的要害部位、节目制作、播出、发射和网络设施管理等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人员关。一旦发现工作失职的,坚决调离要害岗位,杜绝不法 分子从内部搞破坏的可能性,确保无任何事故发生。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严格执行非播出带不得进入机房;重播带必须重审;播出带必须贴封条专人专送的工作纪律。
4、加强值班制度,严禁外单位车辆或人员擅自进入播出重地。
四、坚持报告制度
发生任何形式的非法插播或干扰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将当时掌握情况电话报告台领导,经台长或分管台长批准后,向市台值班室等有关部门报告,4小时内上报简单书面报告,1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谎报、迟报任何形式的安全播出事件或事故,不得阻断信息的上报,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和主管领导。
插播事件或非法干扰事件包括:
1、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受到非法干扰;
2、有线电视插播事件、在有线电视频道接收到非法节目;
3、无线广播电视频道(频率)接收到非法节目;
4、干扰破坏广播电视播出的其他事件。
第一时间报告内容包括:
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或时间段、地点或区域、当时了解的事件情况等。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严格管理、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职工的业务和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认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临的严峻形势,戒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广播电视安全的播出和传输。
栾川县广播电视台
2019年8月14日